继承公示(朱鹏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3 分享:

朱鹏宇(身份证号:5108**********411620198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朱映超(身份证号:5108**********5664名下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路北段人大宿舍21-7-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0.86,土地分摊面积16.19㎡,不动产权书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9384号。转移登记为朱鹏宇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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