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秀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5 分享:
 

王秀英 (身份证号:5108**********0720)20199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秀英 (身份证号:5108**********0720)、魏少元(身份证号:5108**********0757)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蜀门南路广元市蔬菜水产公司12-3-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5.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8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928号、广国用(2000)第0529,转移登记为王秀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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