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 实施细则印发实施
来源:测绘科、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顺利推进。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测绘局、省人防办印发《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 >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 60号),结合广元实际,修订完善《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多测合一”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成果标准等,将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联合测绘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的管理,对申请进入中介机构名录库的测绘中介机构基本实行“零门槛”,极大方便了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测绘中介机构。

《实施细则》强化了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机制。明确了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大了“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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