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09 分享: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川测发〔202139号)要求,特制定《广元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复审换证工作顺利完成。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5


广元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测办〔202140号),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川测发〔20213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换证范围

凡注册地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均应按要求办理复审换证,换发《测绘资质证书》。

二、换证申请

(一)测绘单位原则上应于20211130日前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提交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在1130日前未提交复审换证申请的,或者提交复审换证申请后因测绘单位原因造成在1231日前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

(二)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申请,换发新测绘资质证书。

1.原乙级已满两年的,通过复审换证后,符合甲级条件的可再申请甲级资质。

2.原乙级不满两年的,先进行复审换证取得新乙级资质证书,以旧系统中记录单位首次取得乙级资质的时间作为乙级资质批准时间,满两年后,符合甲级条件的可再申请甲级资质。

3.原丙、丁级资质单位,应提交复审换证(乙级)申请,取得乙级资质满两年后方可申请甲级资质。

4.测绘单位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测绘单位转制或者分立的,先由原单位申请注销测绘资质,再以新单位名义按照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三)测绘资质单位上传到测绘资质系统的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关键信息清晰易辨。单位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以及单位承诺书。

1.测绘单位充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对提交的法人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核对原件、查阅档案和登录政府部门公开查询渠道等方式认真核对,确保本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可靠。

2.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应符合《四川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定》要求。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四川省测绘单位质量管理规定》要求。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应符合《四川省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规定》要求。

(四)测绘单位首先申请复审换证,批准取得新资质证书后方可发起其他申请。例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先完成复审换证工作,取得新资质证书后,再申请基本信息变更。

(五)审批结束后,测绘单位要通过测绘资质系统下载打印全部申请材料,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存档。

根据《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三、分级负责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市范围内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的要求,由申请单位提交资质申请,在完成初审后,发出受理通知书之前在市局网站上公开申请单位的申请信息。

2.对申请换发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复审换证材料按《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进行受理、审查、决定。

3.在2022110前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工作总结。

(二)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组织对辖区内申请换发新测绘资质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1.通过现场查验原件、在官方网站查询证书信息(见附件1),或向证件出具部门核实等方式,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法人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2.按照《通用标准审查细则(试行)》(附件2)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及时通知本辖区内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办理测绘资质换证,并做好细致宣传、沟通、解释,确保复审换证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复审换证工作廉洁高效。

(二)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务必扎实组织做好复审换证材料初审工作,确保有关材料真实可靠,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测绘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审换证过程中,不得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出现挂靠等行为。



附件:
附件1:相关证书查询常用网址.doc
附件2:通用标准审查细则(试行).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