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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2021年9月9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广元市储量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原矿产资源勘查设计、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库中增设5名工程测量专家,以便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专家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及离退休人员;
3.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5.具有测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6.能独立编制测量报告,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种测量规范;
7.为了工作的方便,限于居住在四川境内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广元市测量评审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技术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须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三、聘任方法及年限
实行个人报名,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择优聘任的方法确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局将聘用的专家名单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告。聘任期两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前,报名地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3260765
特此公告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广元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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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测量专家的公告附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