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来源:青川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分享: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和《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国土资发〔2017〕23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青川县房石镇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复核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青川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环境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839-7203891

 附件: 1. 青川县房石镇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专家评审复核意见

 

附件:
青川县房石镇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复核意见(1).pdf
青川辉绿岩二合一(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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