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分享: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单位、测绘资质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企业成本支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2069)和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广建审改办〔20213号)等要求,现就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中试行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的全流程综合测绘服务,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一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测绘单位开展。在企业首次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即开展全流程综合测绘,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实现企业“零成本”,形成“全流程服务、一体化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机制,极大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社会投资新建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下,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三、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全流程综合测绘政府购买服务,并向测绘单位下达全流程综合测绘任务。

测绘单位应在接到任务两个工作日内开展放线测量工作,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及时将技术成果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同时,测绘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过程追踪,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阶段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及技术咨询服务,相关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工作应在竣工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受理前完成。

测绘单位应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并对完成的资料成果质量负责。

四、工作内容

(一)规划放线测量。在对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根据用地规划审批的要求,将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地放样桩点为准,测绘周边建筑物和道路、河湖等地物,标注出规划方案和周边地形地物的位置关系和退界、退规划路及建筑间距,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放线记录》,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顺利实施。

二)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后,实测建筑物的平面位置、高度、建筑面积、绿化率等相关技术指标,复核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审批、规划报建许可的审核要求,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出具测绘报告。

(三)不动产测绘。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测绘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并出具测绘成果,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分层图、分户图、测绘成果报告书、房产入库数据、审核意见表。成果应满足行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的要求。

五、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2021111日起试行1年。试行过程中或试行结束再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修订。

特此通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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