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局做好用地保障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分享: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遵循“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原则的基础上,强化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土地管理责任网络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积极预防重金属等污染耕地,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围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通过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与村庄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参与生态红线的划定,禁止红线范围内一切开发项目,严格红线范围内农民建房的审批条件,将土地、交通、生态、文化、历史、产业融为一体,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

(3)保障乡村发展用地需求。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及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乡村发展倾斜,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政策,对于乡村振兴的项目参照农民建房管理,先报批再扣除预留规划规模。做好设施农用地备案,通过积极对接协调,各类乡村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自然资源部门的支撑作用。

(4)有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统筹实施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激活项目的“造血”功能,有效助推乡村经济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完善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村容村貌,另一方面带动项目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确保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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