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召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题推进会
来源:利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分享:

2022年2月24日,广元市利州区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并推进四个位于位于自然保护地(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前期,受自然保护地政策影响,利州区暂停了金洞乡和三堆镇四个位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近期,市自然资源局商请市林业局对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情况进行了核实,对自然保护地内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给出了新的指导意见。根据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利州区决定立即重启四个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并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项目必须立即启动实施,2022年6月底竣工,完成区级验收和市级核查,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转报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省市联合核查验收,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力争在年底前取得《指标确认函》。

二、在核心景区范围内的地块不得实施复垦作业,涉及农房还建等相关配套工程不得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选址、建设。

三、严格按照省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的要求,高质量实施项目,并确保农户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在实施执行周期内完成项目的报验工作。

四、金洞乡、三堆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一是负责抓好挂钩项目与辖区内其它项目的统筹,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宣传,严禁复垦地块重新建设使用。三是以乡镇为主体,区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发集团等部门严格把关,负责项目参与农户的把关,抓好旧房拆除协调工作。四是做好群众工作,确保项目有序进行。五是待项目具备验收前提条件后,及时组织项目自验,合格后申请区人民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验。五是做好选定的施工单位的监管。

五、区城发集团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全额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厉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引起的上访事件发生。

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挂钩项目相关政策标准要求严格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涉及参与农户要有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

七、监理单位应按相关要求严格对施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八、若后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立即按照新要求、新标准严格执行。

九、建立督查、督办及联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