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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广府法组办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梳理,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意识。一是增强学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局党委会、局务会的会前学法,2021年各类学法共计30余次;2021年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共计40余次,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制度化。向全体职工发放并组织学习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100问》,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充分利用局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及“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广泛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进程。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局机关办公区域,运用文字、图片等艺术表现形式,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
(二)改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市委编办工作安排,持续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调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权力责任清单,报送至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制作广元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总导图。结合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法律责任等制作岗位总导图、法治总台账,把法、岗、人、事、责捆绑粘连在一起,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三是紧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重要环节、关键点位和热难点问题,深入查摆,抓好整改完善。做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和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引领、推动我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三大提升、五大攻坚”为总目标,印发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提升服务质效”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大专项攻坚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建立了《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成立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着力统筹谋划、强化市县(区)联动,对标对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立足精细管理逐项分解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狠抓落实。五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修改线上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并发布的依申请事项数118项,包括行政许可45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5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9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入驻率100%,全程网办率100%,办件覆盖率100%,材料减免率78.18%,时限缩短比例91.43%,即办比例50.85%。六是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通过“异地申请、属地审核、线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及纸质证书(证明)免费邮寄送达”的服务模式,办事群众可根据自己工作、生活范围就近选择全市任意一个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非涉税登记业务,登记机构现场受理,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网上审核,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通过扫描受理单上的二维码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免费邮寄至申请人,实现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一次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七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联合监管,坚决避免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利用会前学法时间,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制发了《中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文件。三是推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和公众参与决策。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如《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我局组织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专业机构充分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对决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作出预估,防范决策的风险,减少决策的失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四是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自查,对2021年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和本单位出台的共27份文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均未涉及市场经济活动。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制,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复议应诉、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优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经市司法局统一配发执法证。建立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按照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同时在官网设置了“法律法规”和“执法监察”两个专栏,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更新并公示相关信息。
(五)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规划执法改革工作和《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动了自然资源领域规划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采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全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经梳理,我局2021年无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事项为撤销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开,均已审结,办理结果维持2件,市局出具行政复议答复书2件。今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3件,8项诉讼已审结。三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人逐一调处化解;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和定期接访制度,局领导每周五局长接访日轮流坐班接访;完善干部下访制度,组建下访工作组,采取统一组织和分散组织的方式,持续开展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责任部门调、分管领导调、主要领导调”的四类调解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由“一把手”或分管副局长亲自主持调解;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矛盾纠纷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每月开展网上信访事项满意度测评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8件,到期件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落实市场信用体系和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部门公布的红黑名单目录,使“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归集采矿权交易信息5条、“双公示”数据68条、红黑名单0个、数据合规率100%,报送网站信用信息13条、推送信用承诺书30余份。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务求勤政高效。截至2021年12月,市自然资源系统向社会各界公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土地供应和出让信息38条、不动产登记信息896条、矿产管理信息36条、行政执法信息25条,政务信息公开率达100%。
(八)坚持科学依法防控疫情。严格落实广元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依法依规、精准防控”的原则,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按要求抽调人员定期定点对街道商铺商贩等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提醒广大群众戴好口罩,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疫苗接种,确保了“应接尽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认真落实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扫码登记、测体温等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中做得还不够。二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载体上创新不足、受众覆盖面不广。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达到以学促进、学教结合、以案释法的目的。二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从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从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全市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到位,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集中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形成专项方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政策宣传及被处罚人和投诉(信访)举报人情绪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