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听证会
来源:耕保科 发布时间:2022-08-24 分享:

8月22日,市自然资源局就《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邀请了22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人员参加,其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来自一线的征拆工作人员以及乡(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我市原《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36号)将于10月1日到期,为进一步依法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了解各县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参考其他市州经验做法等方式,经过2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办法》包括总则、征收程序、土地补偿与安置、房屋补偿与安置、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57条。

听证会上,市自然资源局相关拟稿人员向听证代表介绍了土地征收实施主体、征收模式、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拟调整幅度、对房屋合法性认定的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规定等修订的主要内容。听证代表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安置保障等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拟稿人员对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并表示将认真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将其作为修订出台《办法》正式文本的重要参考。

会后,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听证会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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