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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事务中心),各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广自然资办函〔2022〕158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专家资源,储备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库各专业技术人才,我局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自然资源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行政管理水平,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长江学者、部省科技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家类别
专家库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工程造价三个类别分别建立,精通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兼任。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入库申请,提交《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附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上资料可扫描成电子版通过网络报送,也可书面报送。联系人及电话:罗庆,15908420255;电子邮箱:448525210@qq.com。
(二)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即汇总报局务会审议批准;
(三)对批准入选的专家信息录入专家库,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专家证书,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库”属于社会资源,服务于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及有关部门,将为我市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定、咨询论证、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把能代表本地、本单位专业特点和技术实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推荐入库。
(二)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库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可查询),了解专家的权利、义务及工作职责。入库聘任的专家应严格遵守专家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
(四)请县区自然资源局、市级部门将本函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相关从事矿山生态修复的企事业单位。
附件: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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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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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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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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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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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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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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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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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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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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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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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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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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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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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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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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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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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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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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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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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入专家库专业服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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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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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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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研究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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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1.申请加入广元市矿山生态修复专家库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2.本着严肃科学的态度,公平、公正行使权利,承担并按期完成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或受委托参加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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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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