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专项督查工作
来源:生态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3-04-06 分享:

结合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市自然资源局于3月起集中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采取分片包干负责制。分别由分管生态修复、矿管、执法的局领导带队,生态修复科、矿管科、执法支队、耕保科、督查信访科等科室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督查坚持务求实效原则。督查主要围绕专项行动部署、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与整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义务履行等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并按照不少于10%的矿山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做到一对一反馈抽查检查结果和开展政策指导,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查处。共计抽查矿山20个,反馈问题30余个。

问题整改坚持动态销号管理。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动态管理、整改销号的原则,2023年底,初步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并申请销号,整改率达70%以上。对未完成整改的30%任务,于2024年内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矿山13个,整改率达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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