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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广元市利州区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30
地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广元市利州区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及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六、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利州区农房征收货币安置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