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关于《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2021-2035》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10 分享: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组织编制的《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2021-2035)》,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规划草案已修改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的规定,现将规划草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二、公示地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至: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政科收),邮编:628017。

2、电子邮件发送695077998@qq.com

3、联系电话:0839—3360125

4、联系人:佘海园

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背景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加速,城市功能不断强化,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及外来机动车数量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加之城市土地资源的限制以及早期城市规划建设标准的制约,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滞后,“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动态交通。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相关要求,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牵头编制了《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2021-2035)》。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2021-2035)》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中部、东部、西部、北部四个城区。

(二)规划年限近期2021至2025年;远期2026至2035年。

三、规划作用

本次规划主要作用为科学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促进城市动态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提升城市品质,适应城市发展;加强城市机动车辆的停车管理,促进城市停车场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适应机动车辆快速增长的趋势;指导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规划目标

(一)近期加强停车管理和加快停车场建设并重,重点加强公建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级差体系;针对性的取消部分路内停车位;着重解决老城区停车矛盾突出问题。

(二)远期以停车场需求管理为主,停车场建设为辅,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系统;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与动态交通相协调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

五、停车需求预测

根据机动车保有量和土地利用规划,预测远期末广元市中心城区规划年全日停车泊位需求约36万个,其中路外公共停车泊位需求约1.7万个。

六、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

本次规划对现状公共停车场全部保留(部分进行改扩建)。规划落实《广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的26处停车场,落实广元市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线性中的27处停车场,新增29处停车场(库),现状及改扩建现状停车场28处,总泊位数约1.9万个。公共停车场布局满足各小区的停车泊位需求,保证合理的服务范围及适宜的步行距离。

本次规划的公共停车点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位置、数量、形式进行适当调整。在交通小区范围内点位位置可微调,但调整距离不得超过200米;小区内停车泊位总数原则上只能上浮,上浮比例不应超过20%。

七、近期建设规划

通过对广元市现状停车供需关系的分析,大部分交通小区的停车泊位供给不能满足需求。本次公共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在现状停车泊位供给远不能满足需求的交通小区,以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为基础,对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具有可实施性的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进行建设,立足于先解决中心城区重要地区和停车矛盾十分突出地区的停车问题。

本次规划近期建设公共停车场32处,泊位总数约0.63万个。

附件:
《广元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2021-2035》公示图纸及简介.rar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