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督导检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资金应收账款清欠等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用途管制科 发布时间:2023-11-02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组成督导检查组,由副局长袁尧带领市局有关职级调研员,用途管制科、财务科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市财政局综合科负责人,深入苍溪县、剑阁县等6个县(区)就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资金应收账款清欠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通过查看软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6个县(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资金应收账款清欠以及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主体落实、项目实施管理、农户补偿补助款应支付未支付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针对下一步工作,袁尧强调,一是各县(区)局(分局)要会同县(区)财政局及时向县(区)政府作好汇报,并联合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迅速组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资金应收账款清欠专项工作组,深入指标流转地,详细了解资金来源,加大催收力度;二是针对到账的节余指标流转资金,各县(区)要按照广自然资发〔2022〕78号文件规定,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并足额上缴市级统筹收益;三是针对计划实施的项目,各县(区)须严格根据广府办函〔2018〕117号文件要求,自主实施或指定一家市、县(区)国有公司实施项目,并按照向市局上报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四是对于应支付未支付的农户补偿补助款,各县(区)务必在年底前付清,切实维护好农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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