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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持续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满足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苍溪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严格加强宅基地审批、信息共享互通,准确把握符合宅基地建房条件的五种情形和不予批准的八种情况,完整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正在加快形成。
一是构筑联动联办机制。建立了以基层乡镇为主导、多部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印制办事指南,强化审批前、审批后、竣工后“三到场”管理。加强规划选址管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同时,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管理。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积极主动结合土地日、地球日,开展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宅基地管理等宣传,坚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土地权益。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科学有效分开“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完善宅基地管理的体制机制,支持盘活闲置宅基地,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开发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服务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本着维护群众利益、尊重历史、明晰权属的原则,坚持应发尽发,坚持颁铁证,以权威性和公信力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据悉,苍溪县2023年共完成农村宅基地“农转用”3批次52宗,合计转用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5735平方米,批放农村宅基地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06件,为农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5781件,有效提高了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