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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为切实解决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多、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就统筹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本地区的区域评估相关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区域评估推进调度工作,各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重点、园区开发建设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发改、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旅、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对形成的评价报告,在有效期内依法依规予以认可。
三、优化成果应用。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应将已形成的区域评估成果(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航空限高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上传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供企业免费下载使用。同时,各县(区)区域评估成果要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在对应地块坐标进行标识。
特此通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