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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旺苍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旺苍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实施方案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1日
旺苍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大方案”的通知》(广建审改办〔2022〕1号)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2022年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广自然资函〔2022〕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控制指标是对工业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适用于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工业项目。
二、主要指标计算
(一)产出强度:指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年度工业总产值,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的产出情况,是衡量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产出强度=项目工业总产值÷项目总用地面积。
(二)投资强度: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单位土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是衡量工业用地投入水平的重要尺度。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用地总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三)亩均税收:指每亩土地产生的应缴税收,反映单位土地上项目的创税情况,是衡量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亩均税收=项目缴交税金÷项目总用地面积。
(四)容积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项目对土地的空间利用情况,是衡量土地利用强度的重要尺度之一。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三、控制指标应用要求
(一)为实现集约用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的目标,新建工业项目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安排进入各类产业园区。本控制指标是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准入、核定项目用地规模、工业项目强制退出和加强工业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必须同时符合控制指标中的产出强度、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四项规范性指标。
(三)各有关乡镇、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控制指标要求,对工业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从严控制土地供应。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
旺苍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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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清洁能源化工 |
机械制造 |
家居制造 |
建材 |
食品及农副产
品加工 |
其他产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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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 指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150万元/亩 |
>150万元/亩 |
>100万元/亩 |
>100万元/亩 |
>100万元/亩 |
>100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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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均税收 |
>12万元/亩 |
>10万元/亩 |
>5万元/亩 |
>6万元/亩 |
>5万元/亩 |
>5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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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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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性指 标 |
亩均产值 |
>150万元/亩 |
>150万元/亩 |
>120万元/亩 |
>120万元/亩 |
>120万元/亩 |
>120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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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支出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 |
>0.8 |
>0.8 |
>0.5 |
>0.5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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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急需配套、环保、具有社会效益和生产工艺、生产安全有特殊要求的等其他项目相关控制指标可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0.7-1.3的系数进行调整。
2、为有效促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特殊项目“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