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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窗口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07 15:02
来源: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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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吃透”精神。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生产加工相关要求,特别是片区管理人员和窗口登记注册人员要熟知、熟记备案基本条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
二是摸清家底。依托食品药品信息员对各片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逐一掌握全区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是上门指导。实行片区监管员与信息员一同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小作坊的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同时积极宣传法规,主动指导技术改进,促使不满足生产条件的通过改进达到基本生产条件。
四是严格标准。对生产加工经营者严格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和检验报告才能生产,其生产场所、生产工艺、原料配方、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达标准绝不通过,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必须停业,切实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
截止6月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造册35户,委托送检14户,受理备案申请9户,已办理备案4户,开展行政指导27次,接受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