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35号)>信息详情>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35号)
发布时间:2020-03-31 08:55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量: 分享:

公     告

(第35号)

 

 

近期,经有关县区排查发现,旺苍县东河镇印月潭社区刘某,剑阁县田家乡田庙村赵某义,青川县关庄镇群力村唐某浩,昭化区元坝镇五一村徐某琼、太公镇明水村李某生等5名境外返广人员,入境前未按规定提前向目的地村(居)委会主动申报;到达广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违反了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境外来(返)广人员实行申报制和报告登记制”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5人及其直系亲属给予训诫。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30日22时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03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1号 主办: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电话:0839-5572299 传真:0839-5572345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备案号:蜀ICP备2024070796号-2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