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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第一批、 第二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广政公〔2021〕36号)
发布时间:2021-07-20 16:14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广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中心有关单位窗口: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川办发〔2020〕76 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2.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国家清单)

责任单位

对应我省事项名称

办事场景

办理方式

办理

层级

1

学历公证

司法局、教育局(排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学历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公证,不受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限制

在各地公证机构直接办理

市级

2

学位公证

司法局、教育局

学位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公证,不受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限制

在各地公证机构直接办理

市级

3

失业登记

市就业局

失业登记

申请人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参保地或户籍地申请失业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社保事务中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社保事务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市社保事务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市社保事务中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8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社保事务中心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军队经办机构协同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9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市社保事务中心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非2019版省政府审批的人社公共服务事项)

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0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市社保事务中心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非2019版省政府审批的人社公共服务事项)

申请人属于养老保险供养亲属的, 可异地自助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1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网上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2

失业保险金申领

市就业局

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3

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

市就业局

《就业创业证》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就业创业证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核验

市级

14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核验

市级

15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核验

市级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查询、核验

16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核验

市级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17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广元分行

预告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省会城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8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省会城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

市级

19

不动产抵押登记(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

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广元分行

一般及最高额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省会城市)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0

排污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并发证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1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

市级

22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具个人缴存证明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3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离(退)休提取

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4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

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

申请人异地交易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车辆转入地可为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地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车管所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25

义诊活动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

义诊活动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义诊活动备案申请,不受义诊组织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6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7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不受企业住所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8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9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0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不受企业住所地限制

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31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32

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不受企业登记地限制

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33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受住所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4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5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6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不受住所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7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38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不受登记地限制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39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市市场监管局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申请人营业执照遗失的,可异地网上申请补领、换发,不受登记地限制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4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申请人可异地向规定的许可机关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不受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2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市医保局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申请人可网上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不受地域限制

2020年12月底之前,在支付宝“天府通办”小程序中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激活功能

市级

43

申请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市邮政管理局

申请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4

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邮政特殊服务业务,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5

执业药师注册

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6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

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延续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7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8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管理机构申请执业药师注销注册,不受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附件2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序号

事项名称

(国家清单)

责任单位

对应我省事项

名称

办事场景

办理方式

办理

层级

1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市公安局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2

开具户籍类证明

市公安局

开具户籍类证明

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

县级

3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待公安部统一部署后,各地户政窗口实现异地办理

县级

4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待公安部统一部署后,各地户政窗口实现异地办理

县级

5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毕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待公安部统一部署后,各地户政窗口实现异地办理

县级

6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配偶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待公安部统一部署后,各地户政窗口实现异地办理

县级

7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待公安部统一部署后,各地户政窗口实现异地办理

县级

8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9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市民政局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市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1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市司法局

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

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2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打印

市级

13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打印

市级

14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打印

市级

15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1.待遇发放关系转移;2.参保关系转移申请(个人); 3.参保关系转移申请(单位)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6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7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8

工伤事故备案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事故备案

申请人异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异地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19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申请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不再需要到参保地办理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0

社会保障卡申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申领

市级

21

社会保障卡启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社会保障卡启用

申请人可异地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不受发卡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2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23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社会保障卡挂失

申请人可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不受发卡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4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市人事考试中心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核验

市级

25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市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申请人可向人事档案转入地申请, 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6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预告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7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查询

市级

28

不动产抵押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一般及最高额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29

新设探矿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探矿权新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设探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1

探矿权保留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探矿权保留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保留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2

探矿权延续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探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3

探矿权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探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4

探矿权注销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探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探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5

新设采矿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新立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设采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6

采矿权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7

采矿权抵押备案

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8

采矿权延续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39

采矿权注销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采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0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市自然资源局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

汇交人可网上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1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市公积金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2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43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市公积金

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个人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44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市公积金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5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46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市交通局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47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市卫生健康委

生育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生育登记(一孩/二孩),不受户籍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乡镇

48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再生育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不受户籍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乡镇

49

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健委

医疗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医疗广告,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5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市医保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51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市医保局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市级

5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 “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5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限制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54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市医保局

出具《参保凭证》

申请人可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市级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55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市医保局、公安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申请人可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不受参保地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56

残疾人证新办

市残联

残疾人证核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办残疾人证, 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一体化平台

县级

57

残疾人证换领

市残联

残疾人证新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换领残疾人证, 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58

残疾人证迁移

市残联

残疾人证迁移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迁移残疾人证, 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59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市残联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挂失补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60

残疾人证注销

市残联

残疾人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注销残疾人证, 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61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市残联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残疾类别/ 等级,不受户籍地限制

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异地来件,“跨省通办”窗口分派本地有关部门办理并录入一体化平台

县级

62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市残联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提交申请,全程网上办理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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