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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精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3:46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广政公〔2021〕60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严格精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     知

各县区、广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市政务大厅各入驻部门窗口,中心各科室: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将政务大厅从严精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严格精准常态化防控意识。要加强大厅广播、专题学习、培训演练等宣传教育,做到精准防控措施人人知晓。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克服常态化疫情防控松劲懈怠、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

二、强化入口严格细致检查。严格入口管控,做到“一门进入、出入分离”,科学合理设置检查点(原则上距离政务大厅入口至少20米外),要做到“强查验、零风险”。强化查验人员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做到全员检查、全项查验、凡进必查。

三、严禁前往风险地区。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市规定,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应急防控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到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宜的场所。

四、及时报告风险行程落实应急管控。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特定对象时空伴随情形的,必须立即向本单位、大厅管理专窗、现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按要求落实防控应急措施。

五、异常状况离岗处置。凡有感冒、发烧、咳嗽、打喷嚏等异常症状的,立即请假离岗到指定医院核查就诊,不得在政务大厅停留、工作。如共同生活的家人有相关状况的,本人根据情况可参照离岗。

六、落实窗口防控要求。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岗位责任,工作时间必须全时段规范佩戴口罩,组织引导本窗口办事群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间距排队办事,做到群众办事不积聚。如发现办事群众有感冒、发烧等异常状况的,必须立即劝离并妥善落实后续处置(验码测温登记、提示居家和定点诊疗)措施。

七、持续高效开展窗口服务。坚持便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咨询辅导、引导帮办服务,落实预约排队、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方式,推行网上办、邮递办、代理办、延时办、预约办等做法。

八、保持公共区域卫生。要坚持每日清洁打扫,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桶、垃圾箱。对公共区域、公共通道以及办事群众经常接触的窗口台面、桌椅、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施物体表面,按规定认真做好清洁消毒。

九、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各服务区、部门窗口负责人必须落实属地管理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本服务区、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统筹落实人员开展巡查督导。

十、严格违规行为处理。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8号公告“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的要求,对大厅工作人员一天内违反相关规定两次以上的,通报到所在单位;态度恶劣、拒不纠正错误的,移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纪委监委处理。

    利州区政务大厅同市政务大厅一体化执行落实,其他县区、广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参照执行落实。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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