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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3-03-30 13:33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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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3〕1号)精神,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开展。
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20日。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3月24日上午8:00至4月24日下午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下半年网报时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
本年度认定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一是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广元市的中国公民;二是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是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据统计,我市市本级和7个县区已全部设置好本机构认定计划,并对外进行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