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公告>信息详情>
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8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广大办事群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请广大办事群众合理安排好时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值班电话:5572002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