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公〔2022〕56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已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1日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修订)
为严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和窗口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早九晚五”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15:30后一般为集中学习时间,不对外服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三)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
(四)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或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按本办法“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五)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如实记录并按月通报,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窗口的考核内容。
二、请假制度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请假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和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临时替岗,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1.有多名工作人员的窗口部门,首席事务代表需请假的。
2.有多名工作人员的窗口部门,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
3.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部门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三)事假
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或因私离开大厅的,按事假对待。
2.首席事务代表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同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领导同意。请假条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科备案。
3.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报首席事务代表批准。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同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同意。请假条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科备案。
4.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应按以上办理请销假手续。
(四)病假
1.窗口工作人员因病休假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因特殊原因无法当日提供《病假证明》的,应在销假时提供;未能提供《病假证明》的,不能按病假对待。
2.病假期满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应及时补办手续,并交接好相关工作事宜。
3.因病休假手续按照事假请假程序办理。
(五)公休假
1.按规定可享受公休假的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不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休假。
2.请公休假的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请假程序办理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二)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四)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
(五)当月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的计旷工半天。
(六)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四、替岗人员管理
(一)由所在单位安排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临时替岗的人员,应在事前征得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
(二)临时替岗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临时工作挂牌及座牌,在替岗结束后及时归还。
(三)临时替岗工作人员应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首席事务代表要负责做好替岗人员调度安排,不能出现空岗和业务停办现象,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五、其他
(一)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请假期限内。
(二)本办法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释。
附件:1.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请假条
2.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条
附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请假条
单位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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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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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型 : □公休假 □病假 □事假 □开会 □学习 □临时请假 其它(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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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请假 天(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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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岗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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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岗人员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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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 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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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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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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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要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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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注:1.首席事务代表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批准;2.首席事务代表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同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领导同意。
附件2
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条
单位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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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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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型 : □公休假 □病假 □事假 □开会 □学习 □临时请假 其它(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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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共请假 天(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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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岗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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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岗人员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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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事务 代表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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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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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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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 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1.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由首席事务代表批准。2.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同时报单位分管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