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公〔2022〕57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
《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已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1日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席事务代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工作机制,规范首席事务代表工作职责,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席事务代表行政行为界定
首席事务代表是指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办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是对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负责人。首席事务代表在本部门及中心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属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批工作接受本部门和中心双重指导,凡属中心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只接受中心领导。
二、首席事务代表职责
(一)首席事务代表根据部门授权范围,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对部门授权窗口的即办件现场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协调和督促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在承送时限内办结。
(二)负责参加中心组织的联审会、联席会;代表本部门签署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对需呈报上一级或抄报其他相关部门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本部门初步意见。
(三)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涉及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咨询回复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负责部门与中心联络沟通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与使用。
(六)负责定期将中心窗口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七)负责 “一网通办”指标及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惠企政策收集整理、咨询解答、精准推送等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窗口审批工作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首席事务代表条件
(一)首席事务代表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二)首席事务代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部门政务服务的具体办理要求,了解掌握和遵守中心的运行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首席事务代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应用网络政务服务系统的技能。
四、首席事务代表选任程序
凡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委派本部门正式在编中层及以上干部任窗口首席事务代表,并向中心备案。
五、首席事务代表考核监督
(一)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首席事务代表的领导,明确职责,充分授权,使首席事务代表真正有职、有权、有责任,保证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中心按照《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实施办法》,对入驻中心的首席事务代表进行考核评比。
(三)入驻中心的首席事务代表如本部门有事,应向中心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如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胜任首席事务代表工作的,将退回原部门,另行委派首席事务代表。
(四)首席事务代表如出现违规审批、越权审批,以及失职、渎职或审批不作为等行为,将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并对其问责。
(五)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应保持相对稳定,其履职期限至少为一年。如需调整,必须事先函告中心,同意后方可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