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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楼层值班长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13:33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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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公〔2022〕58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楼层值班长制度》的通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
《楼层值班长制度》已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1日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层值班长制度
为加强政务大厅楼层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序的运转,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政务服务大厅楼层值班长。
第二条 政务服务大厅楼层值班长由中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担任。中心统一制作“楼层值班长”挂牌,楼层值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第三条 政务服务大厅楼层值班长有以下职责:
1.维护大厅正常运行秩序,督促首席事务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执行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
2.现场协调和处理本大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处理大厅突发事件,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
3.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卫生、资料摆放,人员在岗、服务态度、仪表举止等进行监督检查。
4.收集大厅窗口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心反馈。
第四条 楼层值班长实行替岗制。楼层值班长如遇会议、接待、公差等离岗,需请示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协调替岗人员,由替岗人员担任楼层值班长,保证楼层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本制度由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