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公〔2022〕66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心相关科室,“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广元市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已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0日
广元市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服务规范(试行)》《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工作的通知》(川政公〔2022〕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切实加强综窗工作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形式
(一)考核工作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现场监督科、服务科、综合科、网管科、机关纪委负责人、人事干部任成员,其中现场监督科具体负责考核管理相关工作,其余科室积极配合协助。
(二)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于次月5日和次年1月上旬前完成。月度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得分。
(三)综窗各小组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小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组员平时表现提出初步评定意见,中心考核小组结合各小组初评意见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月度基础分为100分,结合其他加扣分项目形成月度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得分。
(一)工作纪律(30分)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1.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超过半小时,1次扣0.5分;
2.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3.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1次扣1分;
4.无故旷工半天以上,1次扣5分;
5.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会议无故缺席,1次扣1分;
6.请假弄虚作假,不履行请假手续,1次扣2分。
(二)窗口形象(30分)
工作人员应遵守窗口日常行为规范,自觉维护窗口秩序,保持窗口干净整洁。
1.言行举止不文明,与办事群众及窗口工作人员间争吵,1次扣1分;
2.工作台不整洁,穿戴不整齐,1次扣1分;
3.资料不规范或资料遗失,1次扣2分。
(三)服务质效(40分)
窗口工作人员应以高效、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为目标,规范化办件。
1.办件有差错,接到群众投诉或举报,1次扣3分;
2.应当受理的事项借故不受理,1次扣3分;
3.未按照服务承诺,超时未办结,1次扣3分;
4.未及时、准确、认真进行服务,1次扣1分;
5.办结率未达100%,1次扣2分;
6.群众回访满意度未达95%(含)以上,1次扣2分。
(四)加分项
1.被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专题报道,1次加3分;被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专题报道,1次加1.5分;
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通报表扬,1次加3分;获得市级部门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1次加1.5分;
3.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1次加2分;在全市工作会议上推广,1次加1分;
4.撰写工作类信息被中心网站刊载,1次加0.5分;
5.月度考勤达到全勤,每月加0.5分;
6.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月总分90(含)分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80分为中等,60(含)-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二)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四个月考核为一般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为差的,按聘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管理
(一)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2400元。
(二)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劳动报酬按底薪加绩效的方式计发。基本工资2400元/月;考核绩效工资600元/月;职务工资100元-500元;工龄工资:工作满3年后,每年上浮工龄工资50元,工龄工资上限为3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享受工会福利。
(三)劳动合同
1.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若双方任何一方不愿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续事宜,依法办理。
2.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考勤管理
参照《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