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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4年市本级惠企政策申兑指南(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4-08-30 10:03 来源: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1.食品饮料企业培育

1.1符合条件的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2符合条件的新竣工投产项目(含配套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1.3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跨台阶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5地方年经济贡献跨台阶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6对新评定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或四川制造业100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1.7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

1.8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或绿色工厂给予5万元奖励

1.9对符合条件的宣传广告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含配套)企业或项目

(七)申报条件1.符合条件的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包装材料、检验检测、冷链运输等市内食品饮料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服务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年度营收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按服务收入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符合条件的新竣工投产项目(含配套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新竣工投产且新购置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饮料产业项目(含配套项目),按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3.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鼓励通过并购重组方式盘活食品饮料困难企业或项目(含上下游配套企业和项目),完成并购重组后,被并购或重组主体经独立核算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3000万元的,按并购现金兑付金额1%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跨台阶企业的核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跨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3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地方年经济贡献跨台阶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地方年经济贡献首次跨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6.对新评定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或四川制造业100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食品饮料工业企业首次评定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或四川制造业1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7.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鼓励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8.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或绿色工厂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或绿色工厂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9.对符合条件的宣传广告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食品饮料工业或销售企业首次在国、省电视台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宣传内容能充分体现“中国食品产业名城·广元”“中国特色天然饮用水之乡·广元”城市名片的,按首次宣传费用的2%,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奖补。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企业申报时限由市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1.符合条件的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2.符合条件的新竣工投产项目(含配套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3.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跨台阶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5.地方年经济贡献跨台阶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6.对新评定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或四川制造业100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7.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8.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或绿色工厂给予5万元奖励9.对符合条件的宣传广告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项目备案文件、资金投入凭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2.涉农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培育补助

2.1鼓励“企业+基地+专合组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在市域内拓建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示范基地对当年流转土地新建基地面积 500 亩及以上的企业,按每亩补助50元、最高不超过 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2对当年新建肉牛、肉羊、土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按每平米补助 50元、最高不超过 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1.食品饮料工业企业须在同一县区新建基地达到500亩以上或肉牛、肉羊、土鸡规模养殖场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2.拓建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示范基地应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和耕地用途管制政策,并与当地至少50户以上的一般农户,或1个以上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实行订单生产,带动共同发展;3.流转土地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四川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执行;4.当年新建包含续建建成的基地或规模养殖场;5.新建种植基地应完成作物播栽且产业管护良好,新建肉牛、肉羊、土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圈舍应配套固定食槽、自动饮水、保温、降温、通风设施设备,且有养殖用地审批手续、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验收证明,并在四川省智慧动监或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赋码。

(八)认定方式:1.查验基地(养殖场)现场、土地流转协议、 订单收购(代养寄养)协议、养殖场建设有关资料,听取基地(养殖场)所在乡镇村干部、经营主体和农户对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联农带农履行及成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2.土地流转协议、订单收购(代养寄养)协议以本实施细则生效日之后(含)签订的协议视为有效;3.农业基地(养殖场)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林业基地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

)申报时限: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兑现标准:符合条件的市内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苍溪县0839-5883124青川县0839-7208461剑阁县0839-6602542;旺苍县0839-4222349;朝天区0839-86222340;利州区0839-5572922;昭化区0839-8725219。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项目备案文件、资金投入凭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招商引资奖励

3.1对社会化招引,建成投运后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饮料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3.2项目属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4类企业直接投资的,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执行层级:市、县(区)

)适用地区:广元

)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申请对象: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构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七)申报条件:1.对社会化招引,建成投运后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饮料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2.项目属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4类企业直接投资的,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1.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2.项目属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4类企业直接投资的,再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个人)盖章处加盖鲜章(手印);(3)法定代表人(个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手印)

(二)个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主管单位和投资方分别出具投资协议、相关发票、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认定文件、项目建设现场照片、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个人)盖章处加盖鲜章(手印);(3)法定代表人(个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手印)。

 

4.食品饮料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4.1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研发创新,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高于50万元的企业,对增量部分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执行层级:市、县(区)

)适用地区:广元

)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兑现对象:市内食品饮料企业

)申报条件核算周期内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并且核算周期内次年度比首年度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50万的食品饮料企业,按增量部分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

)兑现标准:根据经费预算额度和项目申报情况,分台阶梯度予以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情况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随当年申报通知发出)

(二)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核算周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研发支出辅助账》

(三)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核算周期内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1.材料要求:系统填报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5.食品饮料企业创新研发

5.1对主导新制订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 50万元/项、30万元/项、10万元/项一次性奖励;

5.2对参与新制订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 万元/项、5 万元 /项、3万元/项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含配套)生产企业

(七)申报条件1.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主导新制订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2.对参与新制订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1.对主导新制订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 50万元/项、30万元/项、10万元/项一次性奖励;2.对参与新制订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 万元/项、5 万元 /项、3万元/项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国家、省颁布的新制定标准文本)。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6. 食品饮料企业品牌奖励

6.1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6.2对新认定“天府名品”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产业工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1.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2.新认定“天府名品”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1.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认定“天府名品”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565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2.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二)荣誉证书或认定文件

1.材料要求:复印件3份。

 

7.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奖励

7.1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执行层级:)级

)适用地区:广元市

)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申请对象:“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

)兑现标准: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获评次年一次性兑付

(十)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266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符合奖补条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8.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奖补

8.1支持销售运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市内4A级及以上景区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对新建设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8.2支持开展“广元造”食品饮料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餐饮、进网络”八进活动,对新建设1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专区专柜,一次性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资金补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执行层级:)级

)适用地区:广元市

)有效期: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申请对象: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柜的市场主体

)申报条件:1.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市内4A级及以上景区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食品饮料工业企业;2.开展“广元造”食品饮料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餐饮、进网络”八进活动,对新建设1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专区专柜

)申报时限: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兑现标准:1.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市内4A级及以上景区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3.对新建设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2.支持开展“广元造”食品饮料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餐饮、进网络”八进活动,对新建设1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专区专柜,一次性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资金补贴。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266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县(区)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税票、资金支付凭证、照片、营业执照、销售数据已享受同类财政奖补或奖励资金情况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符合奖补条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9.食品饮料企业投资奖励

9.1对投资的食品饮料企业达产后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1%,给予投资公司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含配套)企业或项目

(七)申报条件鼓励设立食品饮料产业发展基金或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投向食品饮料产业,企业达产后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1%,给予投资公司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对投资的食品饮料企业达产后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1%,给予投资公司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资金投入凭证、企业(项目)贷款合同、放款截图)。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10.食品饮料企业融资担保及贴息

10.1 对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含)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年化融资担保额将担保费率最高补足至2.5%。

10.2 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食品饮料项目进行贴息支持,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含配套)企业或项目

(七)申报条件1.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含)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年化融资担保额将担保费率最高补足至2.5%;

2.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食品饮料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额为基数,按照当期基准利率的1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1.对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含)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年化融资担保额将担保费率最高补足至2.5%。2.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食品饮料项目进行贴息支持,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资金投入凭证、企业(项目)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放款截图、缴纳贷款利息凭证)。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11.产教融合奖励

11.1对开设有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等相关专业且当年招生100人以上的市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

(七)申报条件1.支持市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对开设有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等相关专业且当年招100人以上的学校,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开设有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等相关专业要包括有食品加工、质量与安全管理类等;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对开设有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等相关专业且当年招生 100 人以上的学校,按每人 30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优惠政策申报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专业备案文件、学生明细表)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食品饮料企业技能人才培育

12.1对新获得全国劳模、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12.2对新获得四川劳模、四川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

(五)有效期:202461日至2026531

(六)申请对象:市内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

(七)申报条件1.对新获得全国劳模、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获得四川劳模、四川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八)申报时限:202461日至2026531经信局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兑现标准:1.符合条件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2.符合条件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5000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309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个人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的证明

)与优惠政策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表彰文件、荣誉证书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13.高级人才首套住房购房补贴

13.1对在广元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企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入选广元“蜀道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在广元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住房成交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计算。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执行层级:市、县(区)

)适用地区:广元

)有效期: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申请对象:在广元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企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入选广元“蜀道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申报条件对在广元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企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入选广元“蜀道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在广元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普通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人才自主提出申请,所属企业出具在职证明,人社部门认定人才资格,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是否为首套住房,住建部门核实交易信息,住建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认定交易金额。上述部门共同认定后按住房成交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计算。

)申报时限: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未按时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兑现标准:(1)符合申领条件的高级人才给予住房成交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计算(2)超过144平方米的房屋补贴金额按照成交单价乘以144计算3)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普通商品住房。(4)交易金额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150个工作日

(十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61175、5572162

(十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XX年度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申报表(个人)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2.审查要点:(1)内容填写完整并张贴照片;(2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3)申报地区主管部门申报地区财政部门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

高级人才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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