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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3 10:56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分享: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一)服务对象:法人服务

(二)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五)办理层级:县(区)

(六)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七)是否收费:否

(八)中介服务:无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联办机构

1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办理

卫健

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

3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市场监管

4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

住建

四、申报材料

类别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提交时限

材料份数

是否减免

公共

1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2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3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书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4

委托书

原件

受法定代人委托时提供

一式一份

市监

5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图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6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7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住建

8

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9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场地权属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10

户外招牌设施设计方案或设计平面图

原件/复印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11

安全承诺书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消防

12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原件

申请时提交

一式一份


1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式一份

14

场所平面布置图

原件/复印件

可以在消防救

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式一份

15

消防安全制度

原件/复印件

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式一份

1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原件/复印件

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式一份

17

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原件/复印件

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一式一份

五、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址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线下受理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综合窗口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0839-5231270

监督:0839-12345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03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1号 主办: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电话:0839-5572299 传真:0839-55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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