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运管窗口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活动>信息详情>
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运管窗口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2 11:14 来源:苍溪县 浏览量: 分享:

2014年11月1日,新修订的《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施行。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条例》立法精神和深刻内涵,苍溪县政务中心运管窗口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开展了新《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提前充分准备。对新《条例》内容集中学习,重点对“道路运输管理权限下放所涉及的行政许可”等新内容作全面细致的解读,并制定出台新的业务办理规范与办事指南

二是及时反馈信息。收集整理新《条例》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给中心和运管所,化解矛盾,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新旧业务衔接顺畅。

三是合理调整岗位和人员配置。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大厅窗口业务增加,对人员素质要求更高,运管窗口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结合人员特点和业务需要,重新调整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保证新《条例》顺利实施。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03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1号 主办: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电话:0839-5572299 传真:0839-5572345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备案号:蜀ICP备2024070796号-2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