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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增加2016年度县(区)政务服务目标考核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14:2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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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中心〔2016〕4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增加2016年度县(区)政务服务
目标考核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将“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纳入今年考核内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窗进出”并联审批(20分)
(一)制订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制度(3分)。
(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设置规范,有专职工作人员(3分)。
(三)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正常(4分)。
(四) 11月10日后投资项目审批“无线下运行”(4分)。
(五)及时报送相关文件、信息,按要求规范报送办件情况(6分)。
“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增加到2016年度县(区)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广政中心〔2016〕14号)第十一项。考核总分值调整为130分。
二、其他要求
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照广政中心〔2016〕14号文件,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填报《自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2016年12月25日前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督察科,联系人:匡琰,电话:18980160923。
附件:2016年度县(区)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自查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抄送:各县(区)政府,市督目办,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