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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创建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活动
发布时间:2011-04-06 16:41
来源:市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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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2010年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水平,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从4月份起在全市开展创建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活动。
一是制定创建标准。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元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广府办发〔2009〕76号)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在机构设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项目、运行方式、办事制度、创新服务、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监督投诉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是明确创建重点。各县区要首先选择既纳入灾后重建,又人口较多、经济发展较好、区域辐射能力较强、交通便利的乡镇(街道),作为创建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重点。
三是落实创建任务。各县区按照辖区内乡镇(街道)总数30%的比例,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作为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创建任务数。经济发展情况较好的县区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应力争有更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
四是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区创建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从7月份起,各县区可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达标验收。
五是明确创建表彰。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对验收达标的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并从中评选 全市十佳示范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报请市政府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