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和水平,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更加快捷地为群众服务,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六联办证”工作由区经商信息局窗口、工商局窗口、公安分局窗口、质监局窗口、国税局窗口和地税局窗口具体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考评,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按照职责要求搞好并联办证工作。
二、工作机制
按照首席窗口受理、统筹协调互动、责任明确到岗的工作机制和“同受理、同办理、同推进”要求开展工作,区经信局窗口担任首席窗口,协助区政务中心组织。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企业印章刊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三、工作职责和时限
1.区经商信息局窗口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相关证照,接收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对资料进行归类装袋并分发传递,代收部门窗口应收取的费用,督促各窗口按时办理和传递,代发证照,对相关窗口进行工作满意度再评价,建立统计台账等。
2.区工商局窗口 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完《工商营业执照》,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传回首席窗口,首席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副本复印5份,分别装入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窗口资料袋。
3.区公安分局窗口 负责刊刻印章。在收到申请人刊刻印章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刊刻工作,并将印章传递到首席窗口。
4.区质监局窗口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收到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办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将代码证的正、副本传回首席窗口,首席窗口工作人员将副本复印3份,分别装入国、地税窗口资料袋。
5.区国税局窗口、区地税局窗口 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窗口在收到税务登记申报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登记工作,并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传到首席窗口。
四、工作考核
1.由区政务中心对并联办证相关部门及其窗口并联办证运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2.开展并联办证工作的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优先纳入区政务中心服务“红旗窗口”、“优质服务明星”评选范围。
3.首席窗口对其他并联办证窗口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视为办事群众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