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百姓买到安全卫生的食品,从12月31日起,我市将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查处,杜绝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上市。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精神,自2006年12月31日起,凡是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0多个企业获得茶叶、炒货食品等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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