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劳动合同纠纷 | 写信时间 | 2021-11-19 |
信件内容 | 本人姓名郑红平,性别男,年龄24岁,于2019年3月份在中浮铝厂上班,于2019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厂里面以买五险一金,合同只有一份归于厂里,于2021年10月6号在厂里上班大概凌晨五点左右被铝锭从一米高落下砸伤脚,送往医院治疗,受伤之后企业说自费,后面因为脚严重小指母以截指,企业又说报工伤,住院期间和养伤期间有百分之五十左右工资,公司还会考核当事人,考核多少还不清楚,还要扣除本年的年总奖六千左右, | ||
回复内容 | 郑先生:您好!我取社会事务保障局与您留下的联系人向女士去的联系,了解到目前您那边已申请工伤认定,正在等待工伤认定结果,现在暂时无其他诉求。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51186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 经开区社会事务保障局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