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孙琴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的
公 示
高校毕业生孙琴,2011年6月毕业于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该学生于2015年10月15日在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创办了“广元川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川浙园生活服务区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加速基地。开发区人社局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实。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人行广元支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社发﹝2014﹞16号)文件规定,孙琴符合高校毕业生10000元创业补贴申报条件,资料齐全,审查合格,拟给予孙琴10000元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6年3月28日起至4月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839—3502157 传真:0839—3502157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