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关于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的公示
石龙街道坪雾村村民委员会,各被拆迁户及群众:
根据广府发〔2018〕13号、广府办发〔2018〕101号、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安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本公示所列出的拟安置人员资格属于在2020年6月19日前办理补偿登记的被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
二、欢迎被拆迁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
(一)被拆迁安置人员住房情况,是否有两处住房(宅基地);
(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人员(因婚姻和购买户口等迁进迁出)的安置信息及资格;
(三)购买宅基地建房、购买房屋、合资建房的真实性;
(四)拆迁期间发生的非正常婚姻;
(五)被拆迁安置人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及住房情况;
(六)被赡养人员、回乡定居人员、长期在被拆迁房屋中居住的真实性等情况。
三、被拆迁人弄虚作假骗取安置房及安置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安置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出具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安置房及安置费被骗取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凡对拟安置人员信息、人员资格、安置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0年6月19日至6月23日)向广元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或区监察审计局咨询、反映、举报,电话: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0839-3411352,区监察审计局:0839-3360263
五、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jkq.cngy.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坪雾路网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拟安置人员情况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