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村(居)监督体系建设。配强各村(居)监委会人选,严格落实各村(社区)书记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监委会主任监督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和监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居)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始终牢牢把村(居)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二是强化村(居)财务监管。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尤其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村(居)小组不定期对财务进行公开。对直接归居民、集体拥有的各类资产所发生收入的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及时监管。加强对居民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实行居民“一事一议”制度。
三是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牢固树立基层监管切实服务项目建设理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推进环境,坚决杜绝无理取闹、阻工断道、吃拿卡要等非法行为,确保了辖区路网项目、污水管网项目、限价商品房项目等重点工程以及各类民生项目顺利推进,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