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街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房屋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排查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一是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经营性农房的安全隐患排查。二是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一般农房的安全隐患排查。三是本着立查立改的原则,确保查、改同步,确保三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二是摸清底数,建档立卡。街道、村(居)两级联动,对所涉农房面积、结构和用途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拍照取证,确保一户一档、一户不漏、一户不虚,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前期共排查农户1220户,其中经营性农房60户,存在安全隐患农房共34户。
三是健全制度,及时处置。加强农房安全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序,坚决杜绝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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