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0年12月份企业以工代训资金补贴公示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函〔2020〕231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文件规定,下列39家企业申请2020年12月份以工代训补贴18.10万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
投诉举报请与我局联系,投诉举报电话:0839-3507485,0839-3502157。
附件:广元经开区2020年12月企业以工代训资金补贴企业名单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