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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责任主体”
来源:区党群人事部 时间:2021-06-09 分享:

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

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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