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孚高精铝材炭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孚高精铝材炭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项目概要:为解决集团公司炭渣处理的问题,投资350万元对原有炭渣处理车间进行技改扩建,技改后炭渣处理规模由原2500t/a增加至7000t/a,炭渣均来源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与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处理后的炭渣主要为碳粉和冰晶石等,其中:碳粉外卖水泥厂综合利用,冰晶石、铝片全部返回电解工段的原料库继续利用。本次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厂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38501645
联系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恒业锦城三期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78348203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本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