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镇陵江社区田长在巡田过程中发现陵江社区5组村民赵某疑似未经审批、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加工作坊,随即将违法线索上报盘龙镇人民政府,盘龙镇立即会同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现场核实,经核实加工作坊占用地类为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盘龙镇人民政府、陵江社区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向违法当事人宣讲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产生的严重后果,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违法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对违法建筑的拆除。
下一步,经开区事务中心将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动态巡查检查、“田长制”等工作,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做到“动真格、严处置”,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助推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拆除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加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