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区、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要有人值守。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当发生较大险情、灾情和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等防汛突发情况时,带班领导必须到防汛指挥中心带班,其它时间带班领导保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三是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主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三分之二的乡镇干部必须留守,村(社区)干部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灾害监测预警和转移群众的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防汛值班的抽查、检查力度,区防指重点督查镇(街道)防指值班带班、各地质灾害点、沿河村(社区)及小二型水库巡查值守、邻河在建工程抢险应急准备等情况。五是切实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完善值班交接班手续和签字程序,对防汛值班期内未处理完之事宜要交接和明确处理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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