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级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商电话:0839-3501050

广元市出台《农村交管意见》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广元新闻网 时间:2019-04-12 分享:
    本网讯(柯林)为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首先排查整治道路隐患 。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控机制,在农村公路推行“路长制”,抓实抓牢农村道路基础工作。各级政府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乡镇交管办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入治理计划,建立隐患基础台账,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探索建立红、橙、黄、蓝四色警示制度,对较大以上风险的安全隐患,纳入政府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规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县、乡、村道与国、省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按要求设置交通警示警告标志。对穿过城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道路,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照明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其次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县区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乡、镇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委会在乡、镇政府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已建成的道路逐步完善,对未开通客运班线的农村通村公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重点路段采取安全综合防护措施。对安保工程损毁的及时进行修补、维护。对于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新建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安全路。
    第三加强重点车辆管理 。组织乡、镇交管员和劝导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做到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力度;农业部门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杜绝变型拖拉机新增注册登记,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和依法注销工作;公安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套牌、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经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等企业的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四深化安全源头监管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 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教职工、保安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学生乘坐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最后加强路面巡查劝导 。乡镇交管办和农村劝导站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 “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 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交通执法人员、乡镇安委管理员、农机管理员、乡镇交管员和劝导员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乡、镇交管员、劝导员每天上路开展检查劝导。村支书、村主任、治保会主任等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劝导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纠正。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通知辖区交警中队或派出所,依法严厉查处。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