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开发区工商分局积极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大型宣传纪念活动,着力倡导消费新理念,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声势浩大,参与广泛,区工商分局在惠家沟、走马岭等地设立2个分会场,并邀请区质检、食药、司法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和投诉。向市民发放了消费维权系列小册子、《新消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并向消费者讲解如何防范消费陷阱、保留消费证据及如何维权等知识。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62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