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解体系重“严”。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纪检信访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设专兼职人员23名,构建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员花名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台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六本台帐”。选派4人参加业务培训,培训村居干部30多人。
二是宣传发动抢“先”。通过现场咨询、宣传专栏、召开法律讲座等形式,深入企业和职工,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现场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在全办形成了预防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氛围。
三是预防应对抓“早”。实行“水不来先垒坝”,召开分析研判会5次,梳理问题线索13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变事后介入为事前预警。督促12个在建项目主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讲清缴存的目的、程序、标准、退还等。帮助辖区20多家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四是调解处置促“快”。做到快调解、快处置、快结案。截至目前,调解劳动争议纠纷8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5%,帮助员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76万元,先后吸引了省、市、区领导及有关部门5批次100多人前来指导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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