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晚影响项目进展
一般财政下达的科技专项预算在第三季度才批复,实际资金投付基本都在年末才完成,且投付资金链条长,影响当年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使用,致使很多项目当年不能实施。如广元经开区反映,科研项目资金拨付至少需要花费2个月以上时间,往往集中在11月份下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
建议: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资金及时下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申报条件僵化导致资金分配与使用不匹配
一些地方在分配科技创新资金时,没有充分考虑本地区的产业特点需求,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脱节,导致一些缺乏科研资金的项目因为不符合某些申请条件而无法获得资助,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如,广元经开区久达新材铝基新材技术中心平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949.55万元购置中试设备研发铝基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由于中试项目未入库,不符合申请条件,未获得资金资助。
建议: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通过竞争性评审,将资金分配给具有较高研究价值和实施能力的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对资金分配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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